合肥:寄宿学校毕业班每周上晚自习不得超过6晚     DATE: 2024-12-25 11:19:25

  中安在线、合肥中安新闻客户端讯晚自习一直是寄宿寄宿制学校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学校习学习效率,在遇到问题时还可以及时向老师请教。毕业班为了加强市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管理,周上近日,晚自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了《合肥市市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管理办法》的得超通知。通知中规定寄宿学校非毕业班每周上晚自习不得超过5晚,过晚毕业班每周上晚自习不得超过6晚。合肥晚自习时老师不得教授新课,寄宿且结束时间均不得迟于22:00。学校习

  通知中提到,毕业班市属寄宿制学校应当实行学生上晚自习制度,周上教师应当为学生提供答疑辅导,晚自帮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得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确保上晚自习学生在校期间及上下学的安全、有序。

  针对寄宿和走读学生的不同,合肥市教育局表示:寄宿学生应当到本校内教室上晚自习,有特殊情况的除外。走读学生在本人自愿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到学校上晚自习。同时规定,市属寄宿制学校要切实保证学生的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非毕业班每周上晚自习不得超过5晚,毕业班每周上晚自习不得超过6晚。晚自习结束时间均不得迟于22:00。

  晚自习期间,辅导教师应当履行纪律管理、安全管理职责,对上自习的学生进行考勤,答疑解惑,但是不得上新课;对因特殊原因离开教室的学生要进行确认,并与宿管人员或监护人对接;对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处置并上报带班值班干部。带班值班干部负责对辅导教师进行考勤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晚自习结束后,辅导教师和带班值班干部要确认上晚自习学生安全离开教室,对未按时回到宿舍或到家的学生进行追踪;发生安全事故的,要立即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