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开展共享充电宝3C认证专项检查     DATE: 2024-12-25 22:00:30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2023年8月1日起,浙江专项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对锂离子电池和移动电源产品实施了3C认证管理规定,杭州这意味着,开展没有3C认证的共享充电宝将不可在市场上流通,过渡期设置至2024年8月1日,充电为相关企业提供了调整和适应的认证时间窗口。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对此高度重视,检查针对辖区规模较大的浙江专项共享充电宝品牌“小电充电宝”,要求其在过渡期前完成产品替换。杭州据悉,开展截至8月1日,共享“小电充电宝”已全面替换不符合新规的充电设备,确保所有共享充电宝均符合3C认证标准,认证保障产品的检查安全性与合规性。

同时,浙江专项执法人员针对辖区内的移动电源经营单位进行精准摸排,重点检查销售的充电宝产品是否正确展示3C认证标志、是否依法获得3C认证,以及产品标签信息的完整性。通过上门服务、重点约谈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经营者规范经营意识。截至目前,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共责令整改问题15个,有效防止了未经认证的移动电源产品流入市场。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辖区内移动电源经营单位。资料图片

杭州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充电宝时,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产品,在购买前检查产品外包装是否完整、产品标识及信息是否齐全。特别注意查看产品是否标有CCC认证标志并索取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

责任编辑:游婕上一条: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广东省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条: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