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辰公布3起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例 DATE: 2024-12-25 22:38:36
中国消费者报天津讯(记者万晓东)制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天津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今年以来,北辰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公布社会舆论关注的起电突出问题,查办了一批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件,动自并于近日公布了3起典型案例。行车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违法资料图片
7月26日,案例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辰区航航电动自行车经营部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且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天津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罚款5万元,并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5辆。北辰原来,公布6月6日,起电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动自发现15辆鞍座长度超过国家安全标准的行车电动自行车,且经营者未依法对上述电动自行车明码标价。违法经检验,15辆涉案电动自行车尺寸限制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7月8日,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陈某某、刘某某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电动自行车电瓶维修、组装,以及作为网络交易经营者提供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服务的违法行为罚款3000元。5月24日,北辰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北辰分局对当事人家中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该地开展电动自行车电瓶维修、组装业务,并存有用于开展经营活动的稳压电源等工具、原材料以及成品电动自行车电瓶,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并通过咸鱼平台和微信朋友圈开展上述业务。经调查,当事人开展上述业务未取得营业执照。锂电池属于易燃类物品,当事人在家中组装、焊接锂电池电芯,维修电动自行车电瓶的行为易引发火灾。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9月10日,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盛扬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继续出厂、销售不符合认证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60元。原来,7月9日,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后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经查,4月28日当事人出厂、销售型号DTD006Z电动自行车13辆,该型号电动自行车的认证证书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7月18日属于暂停状态,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货值金额5460元、违法所得260元。另查,当事人还存在未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扩大改变该批次电动自行车电池盒等关键元器件、规格,以及经营主体名称变更后未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列入目录产品的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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